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1+X WPS办公应用证书、1+X新媒体技术证书、1+X金融智能投顾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推动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和学校1+X试点工作走向深入,打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融通,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X证书试点中职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专业实训课程等。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转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20%。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校内可转换的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初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专业理论课程或者实训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专业教研组审核;
(3)教学处审批;
(4)培训评价组织审核;
(5)学分银行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依据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说明
学生申请学分转换的课程需是学生所在专业的开课课程。
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