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1+X幼儿照护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推进我校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走向深入,深化三教改革,规范X 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 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中职)和幼儿保育专业(中职)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 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 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 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
(3)每个X 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1)初级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保育专业理论课程的学分。
(2)中级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保育专业理论课程的学分。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2)年纪审核;(3)教务处审批;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由各年级负责人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填报学籍表。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 证书后,在X 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本规定只适合于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儿保育专业幼儿照护证书试点工作。
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