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铁路工程学校1+X呼叫中心客户服务与管理证书、1+X城市轨道交通站务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相关课程学分
贵阳铁路工程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推进我校1+X试点工作走向深入,进一步响应“职教20条”的贯彻落实,打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融通,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通讯运营服务(客服信息服务)专业的《呼叫中心综合实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的《城市轨道交通概论》等专业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 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初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理论或者实训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审核;
(3)教务部门审批;
(4)培训评价组织审核
(5)学分银行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各院校根据本校的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本规定只适合于通讯运营服务(客服信息服务)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1+X试点工作。
1+X 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