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1+X界面设计证书、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相关专业课程学分
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做好 1+X 制度试点工作,规范 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 证书 (初级) 转换的课程范围
界面设计证书(初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的Photoshop 图形图像设计、Illustrator 矢量图两门课程。
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初级) 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专业的搜索引擎优化、网店运营两门课程。
2.X 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 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8%。
(3) 每个X 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1)初级X证书界面设计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 Photoshop图形图像设计、Illustrator 矢量图课程两门课程的学分。
(2) 初级 X 证书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搜索引擎优化、网店运营两门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由学生提出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提交学习成果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填写《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2)初审;
由 1+X 证书办公室对照上述认定转换规定进行原始材料的验审,提出初审意见。学生提交的《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及学习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保留存档。
(3)教务部门审批;
教务部门按上述规定进行终审,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生 (包括未通过的原因等情况)。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根据本校的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 X 证书后,在X 证书有效期内 3 周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1.学生须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不予审批通过,已经审核通过的课程取消通过资格,严重者将取消学生学籍,已经毕业的,将取消毕业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办法解释权释属于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务科,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
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1+X 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